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深圳资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2号楼1019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沈克俊
经查,深圳资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龙喜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的行为。我局依规定向龙喜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4887.2元,现依法追偿。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罗)稽通[2025]C9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职工龙喜,身份证号433029196403******,于2019年3月8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深人社工认决字[2020]040000862号)。由于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0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4887.2元(大写:陆万肆仟捌佰捌拾柒元贰角)。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10日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64887.2元(大写:陆万肆仟捌佰捌拾柒元贰角)存入我局指定账户。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退回款项至指定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罗湖社保分局稽核科,地址: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502室深圳市社保局罗湖分局稽核科,联系电话:0755-82238851。
若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可联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地址: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502室深圳市社保局罗湖分局稽核科,联系电话:0755-82238851。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 755911360610688
附 言: 深圳资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偿还工伤先行支付待遇
联系人:胡少理、高露
联系电话:0755-8223885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