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海口安博尔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炮台路51号1栋507
法定代表人:刘迪
经查,海口安博尔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24年6月社会保险费、未依法为员工孙某某缴纳2024年7月至2025年5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我局深社保(光)核告〔2025〕C1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文书内容如下: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2024年6月社会保险费、未依法为员工孙某某缴纳2024年7月至2025年5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截至2025年11月6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43405.83元,滞纳金9408.97元,共计52814.8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劳动仲裁调解书》、《补缴申请核定表》、《深圳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缴情况汇总表》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稽核科(地址:光明大街152号)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3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光明大街152号)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黄金城、晏鑫钰,联系电话:0755-27409992)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