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奕德海联机电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牛湖社区老一村138号301
法定代表人:陈雄
经查,深圳市奕德海联机电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员工兰春光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依法向兰春光先行支付95520元工伤保险待遇,现依法追偿。因你单位已不在原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社保(华)监催告〔2025〕D20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未依法为兰春光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向兰春光支付费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5年10月20日向你单位送达《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95520元(大写:玖万伍仟伍佰贰拾圆整)存入我局指定账户,并将还款存根联(回执)复印件递交至龙华社保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御璟中心C座505 ),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御璟中心C座5层505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稽核科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人:谢英、温海林,联系电话:0755-28019365)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招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55911360610688
附 言: 深圳市奕德海联机电有限公司先行支付追偿款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