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仕波(身份证号码:513028198112******):
2025年8月25日,我局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深社保退待告字〔2025〕12040018号)。因无法联系到您,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对您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内容如下:
经审查,我局于2025年8月25日作出《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撤销决定书》(深社保工待撤决字〔2025〕12040013号),您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医疗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97415.40元。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55911360610688
附 言:大鹏分局李仕波退回工伤待遇
逾期未退回的,我局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