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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邓玉学《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5-11-26 15:30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邓玉学(身份证号码522428197905******):

  经查,您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现我局对您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深社保退待告字〔2025〕10040003号)。因无法联系到您,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对您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内容如下:

  经核查,您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536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发90748元,已发96110元),大写:伍仟叁佰陆拾贰元。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后续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755911360610688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附言:姓名+身份证号后+退回工伤待遇坪山分局

  联系人:李颜 电话:0755-84135113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江边路70号212室

  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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