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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鑫好友亿车云(深圳)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5-12-01 16:32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鑫好友亿车云(深圳)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紫荆路4号H栋(大门左边第四排1栋)101

  法定代表人:曹松伟

  经查,鑫好友亿车云(深圳)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未依法为职工李顺国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我局已依规定向李顺国先行支付62227.2元工伤待遇,现依法追偿。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有权签收的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法定代表人,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深社保(龙岗)稽通[2025]H026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你单位职工李顺国,身份证号533522197907*******,于2022年9月11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No:2208040743)。由于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7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伤残待遇、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待遇共计62227.2元(大写:陆万贰仟贰佰贰拾柒元贰角)。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62227.2元(大写:陆万贰仟贰佰贰拾柒元贰角)存入我局指定账户。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退回款项至指定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龙岗社保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厦508,联系电话:0755-28929920。

  若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可联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厦508,联系电话:0755-28929920)。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金)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755911360610688

  附言:鑫好友亿车云(深圳)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退回工伤保险龙岗分局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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