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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和致中艺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5-12-09 10:40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和致中艺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宁社区太宁路85号科技大厦一单元5楼整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陆丽君

  经查,深圳市和致中艺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深社保(罗)核告[2025]H4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5年10月29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13142.43元,滞纳金3284.55元,共计16426.98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劳动合同、单位生成财务账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人:黄倩莹、胡少理;联系电话:0755-8223885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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