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欢迎您访问深圳市社保局网站。

关于深圳市龙岗区莎菲培雅化妆品店、吕琼燕《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5-12-24 18:14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被追偿单位:深圳市龙岗区莎菲培雅化妆品店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园印象D栋1303

  经营者:吕琼燕

  被追偿个人:吕琼燕(系深圳市龙岗区莎菲培雅化妆品店经营者)

  经查,深圳市龙岗区莎菲培雅化妆品店未依法为职工蔡心如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我局已依规定向蔡心如先行支付76535.23元工伤待遇,现依法追偿。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有权签收的工作人员,无法联系经营者,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及你单位经营者公告送达深社保(龙岗)稽通[2025]H02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你单位职工蔡心如,身份证号362202200206******,于2021年5月6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No:2108010489)。由于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4年10月30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伤残待遇共计76535.23元(大写:柒万陆仟伍佰叁拾伍元贰角叁分)。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招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55911360610688

  附    言:深圳市龙岗区莎菲培雅化妆品店先行支付追偿款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76535.23元(大写:柒万陆仟伍佰叁拾伍元贰角叁分)存入我局指定账户。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退回款项至指定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龙岗社保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厦508,联系电话:0755-28929920。

  若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可联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厦508),联系电话:0755-2892992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2月2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