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告个人:曾嘉诚
身份证号码:4452811992*******8
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桂坑775号
经查,曾嘉诚存在未依法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4912元的行为。因邮寄本案文书未有效送达,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催告字〔2025〕04050005号《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我单位于2025年9月7日向您送达了《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撤销并追回决定书》,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您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请您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4912元。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74325795152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福建大厦支行
附言:曾嘉诚退回多享受待遇+身份证号后六位+罗湖分局
联系人:李雨冰、高露;电话:0755-82238859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502室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