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上海明笙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立新路281-289号(单)1层
法定代表人:吕年伟
经查,上海明笙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职工龙亚伟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的行为。我局已依规定向龙亚伟先行支付120526元工伤待遇,现依法追偿。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有权签收的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法定代表人,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南)稽通[2025]L00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你单位职工龙亚伟,身份证号440883198804******,于2022年8月29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No:2205003473)。由于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5年7月16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20526元(大写:壹拾贰万零伍佰贰拾陆元整)。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120526元(大写:壹拾贰万零伍佰贰拾陆元整)存入我局指定账户。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退回款项至指定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南山社保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社保南山分局稽核科401室,联系电话:0755-26520136。
若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可联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山分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社保南山分局稽核科401室,联系电话:0755-26520136)。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55911360610688
附 言:上海明笙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退回工伤保险南山分局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