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欢迎您访问深圳市社保局网站。

关于刘明忠《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6-01-07 17:44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被追偿个人:刘明忠

  身份证号:452131198208******

  经查,职工潘苗,身份证号421302199010******,于2023年09月04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由于不支付该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已依规定先行支付工伤待遇5821.92元,现依法追偿。因无法联系到您,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华)稽通[2025]0004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职工潘苗,身份证号421302199010******,于2023年09月04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N0:2311011994)。由于不支付该职工工伤医疗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5年11月11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5821.92元(大写:伍仟捌佰贰拾壹元玖角贰分)。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责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5821.92元(大写:伍仟捌佰贰拾壹元玖角贰分)存入我局指定账户。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退回款项至指定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龙华社保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御璟中心C座505,联系电话:0755-28019365。

  若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可联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御璟中心C座505,联系电话:0755-28019365)。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755911360610688

  附言:(侵权人姓名)+偿还工伤保险待遇+所属分局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1月7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