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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福田区信捷致远电子经营部《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6-01-19 17:34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福田区信捷致远电子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300L43110413L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田区华强电子世界1号楼4层13B120号

  法定代表人:孙秀峰

  经查,深圳市福田区信捷致远电子经营部存在未依法缴纳马某某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福)核告[2025]Q10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马某某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5年12月24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27903.3元,滞纳金22594.17元,共计50497.47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社会保险追缴补缴明细表》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大厦11楼1127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大厦11楼1127室)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人:徐晓琦,于晓阳;电话:0755-8346025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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