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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庆胜、申庆斌《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核实社会保险关系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6-01-20 17:45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庆胜、申庆斌:

  因你们存在取得外国国籍后,仍以中国国籍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情形,我局对你们作出《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核实社会保险关系告知书》,因无法联系到你们,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你们分别于2015年2月至2015年12月、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间以姓名申庆胜(身份证件号码:440301195512******)、申庆斌(身份证件号码:440301195703******)在我局参加社会保险。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上述参保行为无效(含上述期间申庆胜补缴的1985年11月至1986年3月、1988年11月至2015年1月及申庆斌补缴的1983年11月至2015年2月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如你们对以上情况存在异议,可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前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山分局社会保险关系科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至的视为对上述处理意见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本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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