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杜钢城建(深圳)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楼一工2路4号103
法定代表人:杜金柱
经查,杜钢城建(深圳)有限公司未依法为职工潘佳信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我局已依规定向潘佳信先行支付了83656元的工伤待遇,现依法追偿。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光)稽通[2025]C19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文书内容如下:
你单位职工潘佳信,身份证号:522722198806******,于2021年10月22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2109000244)。由于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5年11月26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合计83656元(大写:捌萬叁仟陆佰伍拾陆圆)。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83656元(大写:捌萬叁仟陆佰伍拾陆圆)存入我局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账 号:755911360610688
附 言:单位名称+偿还员工潘佳信先行支付工伤待遇费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退回款项至指定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光明社保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152号,联系电话:0755-27409992。
若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10日内可联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152号)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5-27409992)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