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个人:谢兵成
身份证号码:4305241981*******X
地址(住所):湖南省隆回县三阁司镇龙******附3号
单位/个人:曾细鸟
身份证号码:4305251983*******4
地址(住所):湖南省隆回县三阁司镇******附3号
经查,谢兵成和曾细鸟是原深圳市惠诚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5月7日注销)股东,原深圳市惠诚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为职工唐廷勋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我局已依规定向唐廷勋先行支付53712.07元工伤保险待遇,现依法追偿。因无法联络到你(们),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光)稽偿[2026]C09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文书内容如下:
你(们)是原深圳市惠诚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5月7日注销)股东,原深圳市惠诚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唐廷勋,身份证:452623198612******,于2020年11月14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2209010215)。由于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5年7月9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合计53712.07元(大写:伍萬叁仟柒佰壹拾贰圆零柒分)。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53712.07元(大写:伍萬叁仟柒佰壹拾贰圆零柒分)存入我局指定账户,并将还款存根联(回执)复印件递交至光明社保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152号)。逾期不偿还的,我局将按照《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进行追偿,届时因追偿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及逾期偿还的利息损失等也由你(们)承担。
如对本决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账 号:755911360610688
附 言:单位名称+偿还员工唐廷勋先行支付工伤待遇费
(联系人:黄金城;联系电话:0755-27409992)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