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凡电子通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北社区嘉宾路2008号东佳大厦502
法定代表人:朱玉龙
经调查,深圳市龙凡电子通信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余某某缴纳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罗)核告[2026]H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为余某某缴纳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6年2月12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2864.27元,滞纳金559.11元,共计3423.38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劳动合同、仲裁裁决书、银行流水、补缴明细表、补缴情况汇总表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人:黄倩莹、胡少理;联系电话:0755-8223885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