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振业梅苑幼儿园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中康路振业梅苑
法定代表人:林壹芃
经查,深圳市振业梅苑幼儿园存在未按规定为员工苏某某缴纳2025年9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存在未按规定为员工苏某某缴纳2025年9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6年1月26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1349.62元,滞纳金79.63元,共计1429.25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苏某某工资表、微信截图等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海天大厦11楼1127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海天大厦11楼1127室)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人:凌经纬、于晓阳;联系电话:0755-8346146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