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买金通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田心社区沙盐路3018号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一期)A24-25
法定代表人:黄仕峰
经调查,深圳市买金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徐某某缴纳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盐)核定〔2026〕C2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稽核核定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徐某某缴纳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6年1月29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32323.26元,滞纳金10820.36元,共计43143.62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补缴情况汇总表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4楼盐田社保分局稽核科)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将你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杨松坚、王国胜;联系电话:0755-2536989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