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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喜春《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6-06-26 17:46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被催告个人:张喜春

  公民身份证号码:4409241963*******8

  地址:广东省化州市中垌*******

  经核查,张喜春存在多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行为。因无法联系到您,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催告字〔2026〕0704B001号《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我单位于2026年2月19日向您送达了《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您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请您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12312.9元。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7559 1136 0610 688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身份证号后六位+宝安区

  联系人:戴彬陈彦超

  联系电话:0755-27881423、0755-27798852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西中粮天悦壹号中粮紫云大厦二楼205号(稽核科)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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