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万星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山门社区锦江路2号南兴汽修厂平房10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明均
经调查,深圳市万星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王某2024年4月至2024年7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宝)核告[2026]L0514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本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王某2024年4月至2024年7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6年5月14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7506.8元,滞纳金2619.7元,共计10126.5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劳动仲裁裁决书、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社会保险费台账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稽核科205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稽核科205室)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