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安徽超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兴社区固戍一路38号固戍华庭A区3F3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钟水琼
经查,安徽超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杨某某2025年1月至2025年4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福)核告[2026]Q7《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
经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杨某某2025年1月至2025年4月的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6年6月5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5104.88元,滞纳金1138.38元,共计6243.26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社会保险追缴补缴明细表》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大厦11楼1127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大厦11楼1127室)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人:徐晓琦、于晓阳;联系电话:0755-8346025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