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告个人:郑自祥
公民身份证号码:4326231963*******7
地址:湖南省武冈市双牌镇双牌*******号
经查,郑自祥未依法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32568.48元。因无法联系到您,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催告字〔2026〕04040001号《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我单位于2026年5月2日向您送达了《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您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请您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32568.48元。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755911360610688
附言:杨姬妹退回多享受待遇+057560+罗湖分局
联系人:胡先生、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5-82238851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502室深圳市社保局罗湖分局稽核科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