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鸿泉(4509211989*******X):
经查,职工刘荣梅,身份证号5135241968*******9,于2025年02月23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2507015160)。由于您存在未为刘荣梅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的情形,我局依规定向刘荣梅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25511.06元,现依法追偿。因无法联系到您,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宝)稽通〔2026〕B06270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
职工刘荣梅,身份证号5135241968*******9,于2025年02月23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2507015160)。由于你不支付该职工工伤医疗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6年06月01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5511.06元(大写:贰万伍仟伍佰壹拾壹元零陆分)。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责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25511.06元(大写:贰万伍仟伍佰壹拾壹元零陆分)存入我局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账号:755911360610688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附 言:余鸿泉退回刘荣梅工伤保险宝安分局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退回款项至指定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宝安社保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1号中粮紫云大厦205稽核科,联系电话:0755-27798852。
若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可联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1号中粮紫云大厦205稽核科,联系电话:0755-27798852。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