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龙章等4人:
经查,你(们)存在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形,我局对你(们)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因无法联系到你(们),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因你(们)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我单位已经向你(们)送达了《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撤销并追回决定书》,要求你(们)自决定书送达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退还至我局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74325795152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福建大厦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身份证号后六位+所属分局
而你(们)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 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稽核科1127室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2.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被催告人员信息、催告书名称、决定文书名称、待遇退回明细等如下:
(联系人:徐晓琦、于晓阳;联系电话:0755-8346025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