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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祥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6-07-21 18:12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深圳祥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坂雪岗大道1007号富豪花园荣兴大厦202(荣兴大厦二楼一体伟业202-2)

  法定代表人:林剑伟

  经查,深圳祥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依法为职工覃光华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我局已依规定向覃光华先行支付100864.88元工伤待遇,现依法追偿。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深社保(龙岗)稽通[2026]H014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你单位职工覃光华,身份证号422422197404******,于2022年4月30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No:2208030239)。由于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 2025年11月20日、 2025年12月1日、 2025年12月2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待遇共计100864.88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佰陆拾肆元捌角捌分)。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100864.88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佰陆拾肆元捌角捌分)存入我局指定账户。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退回款项至指定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龙岗社保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厦508,联系电话:0755-28920966。

  若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可联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厦508;联系电话:0755-28920966)。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755911360610688

  附言:深圳祥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先行支付追偿款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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