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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培荣《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6-08-04 17:22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姓名:刘培荣

  公民身份证号码:6123221949*******2

  经查,刘培荣存在未为李庆波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的情形。我局已依规定向李庆波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9958.57元,现依法追偿。因无法联系到你,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华)稽通[2025]B6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职工李庆波,身份证号2305061966*******0,于2024年11月18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N0:2411007230)。由于你不支付该职工工伤医疗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6年04月23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9958.57元(大写:壹万玖仟玖佰伍拾捌元伍角柒分)。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责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19958.57元(大写:壹万玖仟玖佰伍拾捌元伍角柒分)存入我局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金)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55911360610688

  附    言:刘培荣退回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待遇龙华分局

  你须于上述期限内退回款项至指定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龙华社保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御璟中心C座505,联系电话:0755-28019365。

  若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可联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御璟中心C座505,联系电话:0755-28019365)。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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