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为众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多享受稳岗返还资金的情形,我局对你公司作出《深圳市企业稳岗返还资金退回告知书》(深社保失稳退告字〔2026〕11050001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公司,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圳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告知书》。内容如下:
深圳市为众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我局向贵司发放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10865.44元。现经核实贵司享受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核定有误,多领取2024年度的稳岗返还资金款项10865.44元。根据《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粤人社规〔2025〕51号)第十二条规定,贵司须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多发放款项10865.44元退回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开户行:中行深圳福建大厦支行;账号:743257951520,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至龙华社保分局失业科。
如对本告知书存在异议,请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我局龙华社保分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御景中心C座1201室)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本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