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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药(深圳)制药有限公司《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稽核核定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6-08-27 18:15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安药(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兰竹东路13号650

  法定代表人:齐亚楠

  经核查,安药(深圳)制药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郭某英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坪)核定[2026]0045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稽核核定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核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郭某英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6年6月25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20613.83元,滞纳金7937.74元,共计28551.57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劳动合同、银行流水、纳税清单、补缴申请明细表、补缴申请汇总表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应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路70号213室)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将你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李勇、陈耀权;联系电话:0755-84133316)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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