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汇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王勤睦:
我局于2026年8月25日作出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核实王勤睦社会保险关系的告知书》(深社保关告字〔2026〕(0806)000023号),因你单位/您无法联系,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王勤睦(身份证件号码:3407021991********),于2025年2月至2025年6月期间以姓名王勤睦、身份证件号码3407021991********在单位深圳市金汇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参加社会保险。经比对数据发现,王勤睦在上述期间属于****人员,上述期间参加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于无效参保。
如你单位对以上情况存在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致电社保龙岗分局横岗管理站(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28629331),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的,视为对上述情况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该时段存在无效参保缴费的,将予以清退。
本告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