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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莘(深圳)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6-09-14 16:57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乐莘(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社区龙翔大道7188号万科天誉中央广场B2-3701

  法定代表人:陈鑫蕙

  经调查,乐莘(深圳)贸易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22年5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龙岗)核告【2026】F5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2022年5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6年8月20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3883.83元,滞纳金2936.17元,共计6820.00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社保欠费台账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稽核科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1号深圳社保局龙岗分局稽核科305)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高凌慧、彭小波;联系电话:0755-28920966)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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