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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欣达丰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6-10-13 17:32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欣达丰物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大道石岩物流园二期67号

  法定代表人:余建强

  经查,深圳市欣达丰物流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徐振宇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的行为,我局已依规定向徐振宇先行支付58964.63元工伤待遇,现依法追偿。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宝)稽通[2026]H07270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你单位职工徐振宇,身份证号4128261995*******9,于2023年7月14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2407062133)。由于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6年6月30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58964.63元(大写:伍万捌仟玖佰陆拾肆元陆角叁分)。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58964.63元(大写:伍万捌仟玖佰陆拾肆元陆角叁分)存入我局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招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55911360610688

  附    言:深圳市欣达丰物流有限公司退回工伤保险宝安分局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退回款项至指定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宝安社保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1号中粮紫云大厦205稽核科,联系电话:0755-27798830。

  若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可联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1号中粮紫云大厦205稽核科,联系电话:0755-2779883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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