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永祥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汤坑社区坪山同富路67号一区15栋马峦家德工业园厂房20
法定代表人:张洪霞
经查,深圳市永祥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未依法为职工陈晓明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我局已依规定向陈晓明先行支付1123738元工伤待遇,现依法追偿。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坪)稽通〔2026〕1012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你单位职工陈晓明,身份证号4414221990*******1,于2024年12月12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深人社工认决字〔2025〕100000446)。由于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近亲属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6年7月3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123738元(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叁仟柒佰叁拾捌元整)。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1123738元(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叁仟柒佰叁拾捌元整)存入我局指定账户。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招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55911360610688
附 言:深圳市永祥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先行支付追偿款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退回款项至指定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坪山社保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路70号,联系电话:0755-84133316。
若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可联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坪山分局(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路70号;联系电话:0755-84133316)。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