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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聚轩(深圳)珠宝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日期:2024-07-26 10:01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福聚轩(深圳)珠宝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73354301Y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洪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511224198205******

案件名称

福聚轩(深圳)珠宝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案件

决定书(通知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深人社(市)罚决[2024]C013号

违法依据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

违法事实

用人单位虚构劳动关系为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涉及人数3人,过程中存在过错(经责令,现已停止该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福聚轩(深圳)珠宝有限公司虚构劳动关系为3名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的行为,处以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

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7月19日

处罚有效期

2024年7月19日

公示截止期

2025年7月19日

处罚机关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3006955832485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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