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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愿原则,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深圳户籍人员、深圳居住和就业的广东省内或省外户籍人员、已办理深圳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符合灵活就业方式的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社会保险,由个人缴纳保险费。具体就业形式对应参保险种如下
序号
身份类型
参保险种
养老
医疗
失业
1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
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4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
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渠道和路径
(一)线上办理:登录“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掌上办-业务办理-个人业务-参保登记管理-参保管理-灵活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港澳台、非深户、深户)。
(二)线下渠道:通过“i深圳”APP 预约社保窗口办理。
业务办理进度提醒
1.通过网上系统、自助终端、微信等自助渠道申请,信息比对通过的,网上办结,无需提供材料。
2.信息比对不成功的,申请人按提示要求上传资料,流转至后台审核办理。
业务办理过程中,我局将通过“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进行业务全环节提醒,请您保持关注。
两两扣款协议
两两协议是指参保人(或个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签订的一种电子协议,用于授权税务机关从参保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自动扣除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参保登记时,社保经办机构将采集的银行账户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签订两两协议。如需变更扣费账户,请通过税务部门重新签订两两协议。
签订两两协议路径:关注微信“深圳税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选择“社保缴费”→输入姓名、证件号码通过短信验证完成登录→点击【协议签定】选择[新增]→录入银行行别和缴款账号信息→点击[保存]完成协议签订。
【备注】如已签订扣款协议且账户正常的,无需重新签订。
修改缴费基数
参保人首次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由社保经办部门代税务部门采集。后续若需修改缴费基数,向税务部门申请变更。
税务部门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变更路径:微信“深圳税务”公众号→【我要办】→【社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维护】
扣费方式
1.批量扣费:税务局每月21号(如遇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个工作日)批量扣费。具体扣费日期以税务公告为准。如税务局批量扣费失败,灵活就业人员当月须自行向税务局申报缴费。养老、失业保险跨月不得补缴。
2.自主申报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当月可通过微信“深圳税务”公众号自行向税务局申报缴费。
自主申报缴费路径:微信“深圳税务”公众号→【我要办】→【社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
参保缴费证明
1.税务部门负责开具2024年7月1日后的个人缴费证明。
开具社保费完税证明路径:微信“深圳税务”公众号→【我要办】→【社保缴费】→【证明开具】→【完税证明开具(文书式)】/【完税证明开具(表格式)】。
2.社保部门负责开具个人参保证明。
税务部门完成社保费征缴工作后,将缴费数据传递给社保部门,社保部门为参保人记录个人权益。因需时传输数据,建议缴费2日后再查询或打印个人参保证明。
个人参保证明或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路径:“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打印—缴费记录查询—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个人信息变更
灵活就业参保人姓名、证件号码、户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
办理路径:登录“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参保登记管理—参保信息变更—基本信息变更/身份证件号码升位/银行信息变更。
【备注】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变更后,需要重新申报缴费基数和签订两两协议,请及时向税务部门咨询具体办理流程。
个人参保险种变更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若需修改或增加参保险种,通过“参保险种变更(个缴人员)”增减险种。新增险种后,参保人须到税务系统申报新参保险种的缴费基数,然后申报缴费。
新增参保险种路径:“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掌上办—业务办理—参保登记管理—参保信息变更—参保险种变更(个缴人员)。
申报缴费基数路径:“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我要办】→【社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维护】。
个缴人员停保
灵活就业参保人可依个人意愿申请停止参保。
灵活就业参保人若个人信息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法定参保条件,应主动办理停保。比如户籍变动、居住证有效期到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申请办理延缴或者弹性延迟退休备案手续等。
办理路径:登录“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参保登记管理—参保管理—个缴人员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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