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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住所为深圳市。
2.正常经营状态。
办理渠道和路径
(一)线上办理:
1.2021年8月13日起,企业通过深圳市监“开办一窗通”、“企业迁移一件事”办理商事登记或跨市迁入深圳,可同步联办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2.未联办单位可通过深圳社保官网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办理路径:深圳社保官网—登录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二)线下渠道:通过“i深圳”APP 预约社保窗口办理。
业务办理进度提醒
1.通过网上系统、自助终端、微信等自助渠道申请,信息比对通过的,网上办结,无需提供材料。
2.信息比对不成功的,申请人按提示要求上传资料,流转至后台审核办理。
业务办理过程中,我局将通过“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进行业务全环节提醒,请您保持关注!
划缴协议
签订银税三方(委托)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是指银行、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签订的一种协议,旨在通过银行系统完成税款的划转。
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路径: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三方协议管理】→【网签三方协议】。
【备注】如已签订协议且账户正常的,无需重新签订。
税务申报缴费路径
1.缴费工资申报路径: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社保业务】→【月度缴费工资申报】。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路径(日常申报和特殊缴费申报):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社保业务】→【社保费申报及缴纳】。
单位参保证明
1.税务部门负责开具2020年11月1日后的单位缴费证明。
①开具社保费完税证明路径: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社保业务】→【证明打印】→【单位完税证明开具】。
②开具社保费缴费证明路径: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社保业务】→【证明打印】→【单位缴费证明开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开具单位参保证明。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路径:登录深圳社保官网—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查询服务—单位信息查询—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单位重置密码
若用人单位遗忘社保官网单位网页登录密码,可在申请登录界面重置密码。用人单位录入单位编号、名称、银行账号、法人联系电话,与社保系统中留存信息比对一致,社保部门将重置的随机密码发送至单位法人手机号码。
办理路径:深圳社保官网—登录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重置密码。
【备注】若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不完善,可通过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省政务服务网认证入口-法人登录,进行完善。
企业参保单位社会保
险信息变更
1.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障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30日内到社保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企业通过市监部门办理登记信息变更,同步联办社保信息变更;未联办的通过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线上办理或预约社保窗口线下办理。
办理路径:深圳社保官网—登录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参保登记管理—企业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变更—单位名称等关键信息变更/单位地址、电话等一般信息变更。
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为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路径:①单个参保:深圳社保官网—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参保登记管理—个人参保登记管理—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②批量参保:深圳社保官网—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参保登记管理—业务申报批量上传—人员批量参保登记。
企业职工停保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停保并如实申报“停止参保原因”。未如实申报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或者不能完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办理路径:①单个职工停保:深圳社保官网—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参保登记管理—个人参保登记管理—企业职工停保;
②批量职工停保:深圳社保官网—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参保登记管理—业务申报批量上传—人员批量停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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