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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保部门申报补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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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补缴申报(简称“两年内补缴”)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在职工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前或在养老待遇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主动申请为职工补缴属期在2024年7月之前、自申请补缴时起往前推算两年内,应参保未参保工作时期的社会保险。
2
未足额缴纳补足申报(简称“两年内补差”)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职工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前或在养老待遇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主动申请为职工补缴属期在2024年7月之前、自申请补缴时起往前推算两年内,未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
3
单位职工补登记(简称“补登记”)
2024年7月(含)之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在职工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前或在养老待遇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补申报职工参保登记。
  • 1
    《深圳市社会保险补缴/补登记/合并申请表》
  • 2
    《社会保险费补缴承诺书》(个人)、《社会保险费补缴承诺书》(单位),须在“社保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查询服务—业务申请表下载”栏目中,下载并填写后分别签名/盖章。
  • 3
    劳动合同或行政/仲裁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书。
  • 4
    银行盖章的工资发放流水(须同时展示申请补缴/补登记的单位名称与职工姓名,单位银行流水应能体现按月发放,银行流水应能体现“工资”字样)、或发放职工工资 的记账凭证(包括补缴/补登记月份单位与工资有关的整本记账凭证、含补缴/补登记职工在内的所有职工的工资表)、或记载工资薪金的行政/仲裁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 效力证明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书、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和纳税记录。
  • 5
    居民身份证(补缴/补登记人)
  • 6
    居民身份证(经办人)
  • 7
    办理补缴/补登记业务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渠道和路径
(一)线上渠道
适用于提交的工资薪金材料为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的。
1.两年内补缴业务(情形一)办理路径:登录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oms/)-单位缴费管理-补缴业务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2.两年内补差业务(情形二)办理路径:登录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oms/)-单位缴费管理-补缴业务办理-单位五险缴费基数调整。
3.补登记业务(情形三)办理路径:登录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oms/)-单位缴费管理-补缴业务办理-企业社会保险单位职工补登记。(暂未上线)
(二)线下渠道:通过“i深圳”APP 预约社保窗口办理。
业务办理进度提醒
我局将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业务办理过程中,我局将通过“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进行业务全环节提醒,请您保持关注!
相关业务温馨提示
注意事项
业务申报提醒
1.若申报补缴时段存在历史欠费记录,请先缴清欠费。
办理路径:登录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oms/)-单位缴费管理-缴费业务办理-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
2.请用人单位注意查收社保短信或微信告知,跟踪社保部门审批情况。对于两年内补缴(情形一)或补差业务(情形二),社保部门审批通过后,补缴数据有效期5日(跨月失效)。请用人单位在社保部门审批通过后5日(本月)内,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若超期未缴费,该笔补缴数据失效自动作废。用人单位需向社保部门申请重算滞纳金,重新推送缴费数据。
特殊缴费申报路径:微信“深圳税务”公众号→【我要办】→@深税小程序→【社保】→【社保费申报缴纳】→【一键申报缴费】
3.对于补登记业务(情形三),社保部门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尽快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登记时段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缴费。
缴费工资申报:微信“深圳税务”公众号→【我要办】→@深税小程序→【业务办理】→【社保】→【月度缴费工资申报】。
缴费申报路径:微信“深圳税务”公众号→【我要办】→@深税小程序→【业务办理】→【社保】→【社保费申报缴纳】→【社保费申报及缴纳】。
单位缴费证明
1.税务部门负责开具2020年11月1日后的单位缴费证明。
①开具社保费完税证明路径: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社保业务】→【证明打印】→【单位完税证明开具】。
②开具社保费缴费证明路径: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社保业务】→【证明打印】→【单位缴费证明开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开具单位参保证明。税务部门完成社保费征缴工作后,将缴费数据传递给社保部门,社保部门为参保人记录个人权益。因需时传输数据,建议缴费2日后再查询或打印个人参保证明。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路径:登录深圳社保官网—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查询服务—单位信息查询—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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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人单位注意查收社保短信或微信告知,跟踪社保部门审批情况。对于两年内补缴或补差业务,社保部门审批通过后,补缴数据有效期5日(跨月失效)。请用人单位在社保部门审批通过后5日(本月)内,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若超期未缴费,该笔补缴数据失效自动作废。用人单位需向社保部门申请重算滞纳金,重新推送缴费数据。

特殊缴费申报路径:

微信“深圳税务”公众号→【我要办】→@深税小程序→【社保】→【社保费申报缴纳】→【一键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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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补登记业务,社保部门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尽快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登记时段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缴费。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缴费工资申报:

微信“深圳税务”公众号→【我要办】→@深税小程序→【业务办理】→【社保】→【月度缴费工资申报】。

缴费申报路径:

微信“深圳税务”公众号→【我要办】→@深税小程序→【业务办理】→【社保】→【社保费申报缴纳】→【社保费申报及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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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工资薪金材料为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的,可以网上申请办理,网上申请后,转后台全流程人工审核。提交的工资薪金材料为非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的,需在窗口提交材料办理。线下办理补缴的经办人必须是单位参保信息中登记的经办人、补缴人本人,或者是在单位中正常参保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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