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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的公告(2024年4月第二批)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10 09:22:29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当事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鉴定结论已经作出,因单位拒绝签收等,均未能将相关鉴定结论送达,现予公告送达(见附件)。

  如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15日内)劳动能力鉴定复查,或直接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相关鉴定结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附件:1.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索云着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深圳心合德中医诊所的公告

             2.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韦荣志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安徽安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3.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张中华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深圳市伐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4.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席勇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陕西泽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5.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张引连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深圳市衡宇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公告

             6.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郑下爱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深圳市君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7.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蔡婷婷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泰康之家鹏园(深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8.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田仁仲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重庆兴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9.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王能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深圳市业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10.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王茜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深圳市桂才创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11.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谢少立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送达深圳市朋友圈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公告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