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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增选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7-26 17:49:14

市社保局,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有关医疗机构,市医师协会:

  根据《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管理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和公示,决定增选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名单见附件),聘期3年(2024年8月1日到2027年7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增选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