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傅浩华养老保险待遇追回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8-15 17:49:36

傅焕金(441622196306******):

  傅焕金(441622196306******),2015年1月向我局申领的傅浩华(身份证号:44162219851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业务,因其当事人傅浩华存在两地重复领取养老待遇情形,现我局告知申请人傅焕金,须退回多领取的傅浩华丧葬补助费15654元。因文书邮寄无法成功送达,根据文书送达相关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深圳市养老保险待遇追回告知书》(深人社养待退告字〔2024〕0200000004号),内容如下:

  经审查,参保人傅浩华,身份证号:441622198512******,由于存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被撤销的情形,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0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傅焕金须退回多领取的傅浩华丧葬补助费15654元,请您在此告知书送达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15654元退还我局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田支行

  账    号:44201503500059111101

  附    言:退还(傅浩华)养老保险待遇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足额退回相应款项至上述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至社保直属分局养老保险科,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人才园服务大厅5楼5070房,电话:0755-88123642。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