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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工认决字【2024】110200319号”的决定(何锦锐)的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23 16:33:39

何锦锐:

  我局于2024年8月26日作出关于撤销“《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工认决字〔2024〕110200319号”的决定(深人社工认撤决字〔2024〕110000042号)。因你本人拒绝签收该决定文书,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我局于2024年7月29日作出的《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因已于2024年7月26日在营口市站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了工伤认定决定,现决定撤销。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