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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广隆信(深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张剑军《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0-11 16:02:37

永广隆信(深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09月18日作出《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工认决字〔2024〕第050002979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你单位职工张剑军(身份证号码:610302197809******)于2024年04月18日水湾公寓外墙改造工程刷外墙,使用搅拌机时不慎被机器绞伤右手。根据2024年04月18日初诊记录及其他诊断结论(或病历本)诊断为1、手部指屈肌腱损伤(右环指指浅屈肌腱)2、指神经损伤(右环指双侧指固有神经断裂)3、指间关节副韧带断裂(右环指桡侧近指间关节)4、手指挫伤伴有指甲损害(右环指甲床裂伤)5、手皮肤裂伤(右手多处)6、指骨骨折(右小指中节指骨折),受伤部位是右手。

  该员工上述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项,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如对本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