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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威迩士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0-16 10:13:02

  单位名称:深圳市威迩士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南侧南光捷佳大厦2015

  法定代表人:孙玲

  经查,深圳市威迩士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劳动关系为1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黄品贵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的违法行为。因邮寄本案文书被退回,且该公司已不在注册地经营,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深人社(市)催告〔2024〕A0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对你(单位)虚构劳动关系为1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黄品贵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的违法行为,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4年5月16日向你(单位)送达深人社(市)罚决〔2024〕A00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指定账户缴纳罚款1000元,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5楼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5010室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罗力竣,邓伟军,联系电话:0755-88123936)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