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宗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10月24日作出《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建工认决字〔2024〕070000051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你单位职工何卜远(身份证号码:441821198204******)于2023年09月07日在大空港截流河沿河休闲带景观及2座人行天桥项目一标段景观及配套建筑工程工地日常工作受伤,根据2024年09月07日初诊记录及其他诊断结论(或病历本)诊断为1、左前臂割裂撕脱伤并1)桡动脉断裂;2)桡静脉、头静脉断裂缺损;3)桡神经断裂;4)正中神经严重挫伤;5)桡侧腕屈肌断裂;6)拇长屈肌断裂;7)食、中、环和小指指浅屈肌断裂;8)食、中、环和小指指深屈肌断裂;9)掌长肌断裂;10)桡侧腕长伸肌、桡侧腕短伸肌断裂,受伤部位是左臂。
该职工上述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如对本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