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博士后:
根据《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深人社规〔2024〕2号,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我市新增出站博士后留(来)深生活补助(以下简称生活补助)业务事项,该业务申报系统已上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说明
(一)符合《规定》要求的期满出站留来深(或回国来深)博士后均无需办理出站备案业务,按规定直接申请生活补助即可。
(二)根据《规定》要求,生活补助业务由单位发起申请,具体流程为:
1.博士后个人登录系统(登录方式见附件),选择“出站博士后留(来)深工作情况填报”事项,填写出站后相关工作情况及科研成果提交至单位,单位审核通过并按照本单位内部日常考核情况录入工作考核结果,完成后该事项即办结,无需提交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2.“出站博士后留(来)深工作情况填报”事项办结后,单位登录业务系统(登录方式见附件),选择“出站博士后留(来)深生活补助申领”事项,选择待申请资助的博士后人员姓名,即可直接获取已办结的“出站博士后留(来)深工作情况填报”事项中相应信息,单位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后提交进入单位审核环节,待审核后再提交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受理。
二、业务系统申报地址
请各有关单位和博士后个人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rss.sz.gov.cn/)后选择“人社服务中心”进行登录。个人业务申报选择“个人登录”,单位申请及审核业务选择“法人登录”,登录后在业务办理栏目搜索“出站博士后留(来)深工作情况填报”或“出站博士后留(来)深生活补助申领”,选择在线办理即可。
三、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和博士后认真查看附件申报指引,如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5-88892919)或发送诉求至技术支持电子邮箱(rsjxxzx@hrss.sz.gov.cn,请提供联系人姓名、电话、QQ号、系统名称、业务事项名称、问题描述、系统截图)进行咨询处理。如遇电话占线可优先考虑通过发电子邮箱解决。
特此通知。
附件:1.出站博士后留(来)深工作情况填报事项系统申报指引
2.出站博士后留(来)深生活补助申领事项系统申报指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