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花(441611195804******):
经查,黄志平于2014年8月至2015年10月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48965元。我局已于2025年2月21日对您作出深人社退待决字〔2025〕08010002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因邮寄本案文书未有效送达,且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内容如下:
经核查,姓名:黄志平,社会保障号码:440307194207******,于2014年8月至2015年10月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48965元,大写肆万捌仟玖佰陆拾伍元整。我单位于2024年4月23日向您送达了《深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变更决定书》,2024年4月23日向您送达了《深圳市养老保险待遇退回告知书》,您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4420150350005911110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田支行
附言:(黄志平)退回多享受待遇+身份证号后六位+龙岗分局
(联系人:高小姐、陈先生 电话:0755-28929920)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