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增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产业发展导向和培训质效,更好地促进劳动者强技能稳就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5号,以下简称《省目录》,见附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技能人才工作实际,自2025年3月1日(含当日,下同)起调整我市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做好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及业务安排,保障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劳动者按照《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23〕8号,以下简称《市办法》)规定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时:
1.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者自2025年3月1日起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省目录》中“职业技能等级补贴(指导)标准”执行,《省目录》中“职业技能等级补贴(指导)标准”未列明的,仍按照《市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2.取得相应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劳动者取得相应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仍按照《市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关于项目制培训补贴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市办法》规定开展的项目制培训(非专项类),自2025年3月1日起新备案开班的,如培训合格人员获得《省目录》中“职业技能等级补贴(指导)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内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可按规定申领更高标准培训补贴的,可根据获证人数,按更高标准计算补贴总额补助承训机构。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开展的项目制培训(专项类),仍按照《市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关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查阅
企业、机构或个人可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sz.gov.cn/)查询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及相关政策解答。企业、机构或个人申请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仍按原申报方式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根据开展的培训项目选择相应的补贴项目申报办理。
办事人员亦可直接到市、区行政服务大厅人力资源部门办事窗口咨询,或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如下:
1.可拨打12333咨询。
2.可拨打市职训指导中心电话咨询。
(1)职业技能提升补贴:0755-83699610;
(2)职业技能评价补贴:0755-83699670;
(3)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0755-83950038;
(4)市级项目制培训补贴:0755-82997524。
3.区级项目制培训补贴,可向区人力资源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详见各区后续发布的开展项目制培训有关工作通知。
四、关于数字技术工程师补贴
根据《省目录》规定,对于在本省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职业(工种)培训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符合粤人社规〔2023〕13号文补贴对象范围的,可按数字技术工程师补贴(指导)标准申领补贴。具体申报时间、申报网址、及申报要求,将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2025年版)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