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花(441611195804******):
经查,黄志平于2014年8月至2015年10月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48965元。我局已于2025年6月6日对您作出深人社催告字〔2025〕08010001号《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因邮寄本案文书未有效送达,且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
我单位于2025年4月21日向您送达了《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您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请您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48965元。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4420150350005911110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田支行
附言:(黄志平)退回多享受待遇+身份证号后六位+所属分局
联系人:高小姐 电话:0755-2892992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厦506室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