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金融机构的遴选与服务管理,健全社会保障卡服务管理体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规程(第二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5号)等要求,结合实际,我局正在制定《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金融机构遴选及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在深圳人才园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金融机构遴选及服务管理办法》(附件1、2)的制定内容进行听证。
二、听证法律依据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附件3)。
三、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现场听证会的方式进行。
四、听证会参加人的组成和产生
本次听证会,公民可以根据听证公告自愿报名参加。听证参加人人数为11人,如报名人数超过11人,原则上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11名听证参加人,并优先选择下列条件人员:本《办法》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具有与本《办法》有关的特定工作经验、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如出席的听证参加人数量少于2/3的,听证会将延期举行。
五、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按听证有关规定,将公布听证参加人姓名、性别、身份职业等信息)。
六、报名办法
有意参加现场听证会的,请填写《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附件4),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于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xxzxsbk@hrss.sz.gov.cn,联系人:董女士,联系电话:0755-88123750。
七、其他事项
听证参加人名单确定后,我局会通知听证会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并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并按时参会。
特此公告。
附件: 1.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金融机构遴选及服务管理办法
2.起草说明
3.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4.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