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通知公告

关于职工陈雷明《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30 22:08:42

陈雷明:

  我局于20250807日作出《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工认决字2025070600379号)。因无法联系你,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职工陈雷明(男,身份证号码:411722200510******20250627日在工厂因日常工作受伤根据20250627日初诊记录及其他诊断结论(或病历本)诊断为软组织伤(左侧第一趾挫裂伤并趾甲松动),受伤部位是左足趾

  该员工上述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