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岸芷汀兰家具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11月12日作出《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工认决字〔2025〕070001142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司,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职工赵松全(男,身份证号码:522422199706******)于2024年11月01日在和合时代项目工地因日常工作受伤,根据2024年11月01日初诊记录及其他诊断结论(或病历本)诊断为软组织伤(左侧拇指切割并指甲损伤骨折),受伤部位是左手指。
该员工上述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日